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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调动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一、区外调进
    1、由市(县)区以上劳动部门发函与区劳动局联系,来函后转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2、接受单位对拟调入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进行考察了解,主管部门签章后报区人事局;
    3、经区人事局同意后由区劳动局发函联系调档,并会同用人单位对个人档案进行审阅;
    4、审核后,由市、区劳动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二、区内调出
    按市(县)区以上劳动部门规定办理手续。
    三、区内调动
    1、调进、调出单位及双方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区人事局研究;
    2、经研究同意后,发同意进编通知由劳动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1.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2. 人事代理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3. 职称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4. 聘用制干部审批手续 2004年12月28日
 5. 干部调配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6. 奖惩考核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7. 工资福利退休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8. 事业单位初始登记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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