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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一、国家计划内的各类毕业生
    1、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后,到毕业生就业科鉴证(进事业单位的需经人事局局务会批准),由本人送学校办理报到证等手续;
    2、毕业生凭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到毕业生就业科办理派遣手续;
    3、对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毕业生就业科进行求职登记。
    二、国家计划外大中专毕业生
    1、毕业生落实单位后,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毕业证书和户口薄,到人才流动中心领取《聘用合同书》、《聘用制干部审批表》,盖齐印章后连同毕业证书、户口簿到人才流动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2、对仅有《学历证明》的学生实行先试用、后聘用的办法,凭《学历证明书》、户口簿到人才流动中心领取《试用合同书》,盖章后送人才流动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取得正式学历后,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1. 人事代理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2. 职称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3. 聘用制干部审批手续 2004年12月28日
 4.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调动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5. 干部调配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6. 奖惩考核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7. 工资福利退休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8. 事业单位初始登记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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