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业技术干部科、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挂“海陵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区智力引进和外国专家工作。负责全区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拟定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我区智力引进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编报外国专家来我区工作及我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出境)培训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我区引进国外智力和聘请外国专家经费的分配方案并监督执行,组织筹措国家拨款外的智力引进机动资金;审核上报我区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办理使用国家专项经费出国(境)培训人员的核报事宜,审核和备案其他出国(境)组团培训工作。建立智力推广体系,制定成果评估、表彰奖励及推广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专家及博士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省“333工程”、市“311”工程、区“213”工程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推荐工作;负责全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 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督促检查各部门继续教育实施情况,归口管理继续教育证书发放及审核验证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结构比例;推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审批和管理全区初级和部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定各有关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方案,指导各有关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定工作,核准全区初级职称资格,负责审核中、高级职称申报资格,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职称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归口管理全区各类人事考试,研究制定考务管理政策,审定考试方案,检查考试实施情况,监督考风考纪的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