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职称工作 第一章 我国职称制度简介 一、职称制度 我国职称制度的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解放初期和五、六十年代职称制度,执行的是技术职务任命制和职务等级工资制的职称制度;二是从1977年至1983年职称制度的恢复和重新建立阶段;三是现阶段职称制度改革和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现阶段职称制度内容和特点是: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有明确的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具备相应专业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的技术人员才能受聘于对应的工作岗位;职称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职称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委会评定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受聘者有一定的任期,任期内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二、新时期下的职称工作任务 目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职称工作将面临新的任务: 1、要建立并逐步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逐步建立起以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手段为基础,以专业技术职称制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以及在政府宏观指导下的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认证制度为主体的人才评价制度体系。 2、要逐步形成科学的专业技术评价和使用机制,包括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实行多样化的人才评价方法,完善人才评价的规则和程序,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3、要逐步构建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