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 我国专业技术职务共有29个系列(专业),每个系列(专业)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其中:高级又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又分为助理级和员级。其具体内容见附表1。 我区常见申报的系列(专业)有:中小学系列、卫生系列、建设(建筑)工程系列、农业系列、工业工程系列、档案专业、会计专业、经济专业等。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专业岗位设置是指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职称制度下,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 一般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可设立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四个层级。高、中、初岗位之间可按以下比例掌握:专业技术岗位在50个以下的事业单位,高级岗位占总数的10%左右(其中正高岗位不得超过高级岗位的20%),中级岗位占总数的35%左右;专业技术岗位在50个以上的事业单位,高级岗位占总数的15%左右(其中正高岗位不得超过高级岗位的25%),中级岗位占总数的40%左右。企业单位的高、中、初岗位比例可视企业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