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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区各级职称部门工作职责

2004年12月28日

 
一、海陵区职称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市、区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政策和规定,全面负责我区职称工作;
2、综合管理我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对我区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实行宏观管理,并对全民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
3、负责组建并综合管理我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管市批准组建的在我区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4、审核推荐我区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审批初级职称资格,审定我区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5、转发市职称部门下发的高、中级职称资格批文;
6、组织我区有关职称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考前培训、教材征订发放、准考证发放、职称成绩公布、合格证书发放等工作;
7、指导、协调和管理我区乡镇企业职称工作;
8、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二、区各系列主管部门(即评委会挂靠部门)职称办工作职责
1、按照省、市系列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将本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的时间、材料的要求、送审的时间,直接通知或以文件形式通知全区范围内各相关单位,并负责本系列高、中级职称材料的收集、初审、报送区职称办复审、整理汇总、上报;
2、按照区职称办要求,提出本年度本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意见、材料要求和送审时间,经区职称办审核后发文通知各有关部门或单位;
3、对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突贡专家选拔、岗位设置、考核、评审材料的要求等进行业务指导;
4、负责收集本系列初级评审材料,及时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按规定要求办理评审会议的报批手续;
5、根据区职称办要求负责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6、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初级评审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7、负责评审结果的申报审批手续,为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办理资格证书;
8、按原渠道退回评审材料。
三、业务主管部门及单位职称办工作职责
1、按上级有关规定,做好职称管理的基础工作: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岗位调整、年度考核、业务考绩、档案建立、聘任及聘后管理、继续教育等;
2、负责对本系统或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进行业务指导;
3、根据上级职称部门要求和文件精神,布置相关职称工作,并负责本系统或本单位高、中、初职称材料的初审和初聘材料的审核推荐;
4、负责本系统或本单位职称考试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准考证的发放、成绩公布等工作。
 1. 序言 2004年12月28日
 2. 第一章 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004年12月28日
 3. 第一章 机关、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 2004年12月28日
 4. 第二章 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增加工资的办法 2004年12月28日
 5. 第三章 新进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和办理程序 2004年12月28日
 6. 第四章 福利 2004年12月28日
 7. 第五章 离休、退休(职) 2004年12月28日
 8. 第一章 我国职称制度简介 2004年12月28日
 9.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2004年12月28日
 10. 第四章 职称申报基本要求 200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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