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含申报晋升材料和初聘职称材料)是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或初聘技术职务的依据,也是评审或确认其是否具备任职条件的依据,它直接影响到最终结果,因此,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和规范,一人一档,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 一、申报晋升职称材料 1、材料内容 (1)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 (2)《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初级一式15份,中级一式18份,高级一式20份; (3)《泰州市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微机录入单》1份;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贴在申报表右上角; (5)学历、学位证书; (6)资格证书及聘书; (7)职称计算机或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书; (8)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法规合格证书; (9)任现职各年年度考核表; (10)验证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 (11)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1份,通常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①任现职以来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 ②参加了哪些具体工程技术项目; ③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 ④解决了何种技术难题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含正式发表的论文) ⑤符合申报条件哪一条; ⑥观材料见第几册第几页; (12)任现职以来能反映其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各类表彰、奖励证书; (13)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技术水平的论文或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有关专著、译著; 2、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同时要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7天公示,出具公示证明,否则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要真实,资料要齐全,旁证材料要充分,单位考核推荐意见要具体,手续要完备,装订要符合报送文件要求。材料要求放入档案袋内,并在其封面上要贴上送审材料目录表,并注明送审学科。 3、报送程序 1、申报材料按单位隶属关系,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推荐上报。各业务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需提交人员花名册。 2、实行人事(劳动)事务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下岗、失业、待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由个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部门审核申报。 二、初聘技术职务材料 1、材料内容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用于毕业生报到的单位行政介绍信或经区人才市场、劳动部门鉴定的代理合同或劳动合同(证明其工作时间); (4)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及复印件; (5)法律法规合格证及复印件; (6)一寸近期彩照6张(其中3张贴于呈报表)。 2、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要真实,单位考核推荐意见要具体,手续要完备。材料要求放入档案袋内,并在其封面上注明单位姓名及联系电话。 3、报送程序 (1)申报材料按单位隶属关系,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推荐上报。各业务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需提交人员花名册。 (2)实行人事(劳动)事务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下岗、失业、待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由个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部门审核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