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海人发〔2008〕27号
关于征集2008年度海陵区 “特困家庭和
零就业家庭” 毕业生就业援助信息的通知
九龙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今年我区将继续开展“特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现就2008年度海陵区“特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信息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援助对象和条件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服从就业推荐的2007届未就业及2008届普通高校海陵生源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为援助对象:
1. 总工会组织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
2. 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3. 家庭成员均为本区城镇户籍(含失地农民),且法定劳动年龄人口均属失业人员。
二、援助内容
办理就业援助申请登记的“特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可获得以下就业援助:
1.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2.优先就业见习培训;
3.优先自主创业扶持;
4.“一对一”的就业帮扶,实行保底就业。
三、申请方式
有意向申请就业援助的“特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请于2008年9月30日前至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区政府大楼719室)填报《2008年度泰州市“特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登记表》(见附件),经确认后给予就业援助。
联系电话:86224162,联系人:唐如锦
海陵人才网网址:http://www.tzhlrc.com
请各单位本着把“特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关心和帮助“特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帮助家庭尽快脱贫解困;配合人事部门对援助对象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直至实现就业。
附:2008年度泰州市“特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登记表
泰州市海陵区人事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泰州市海陵区人事局 2008年4月21日印发
共印:80份